在《三字经》里有这样一句话“人之初,性本善”,但是人的本性真的是善良的吗?有没有可能人的本性本来就是“恶”的?
而从我自身的观点看,我很坚定的支持“性恶论”。
最开始的时候我是支持性善论的人,因为生活中会有许多美好的小瞬间:给老人让座、免费冰水、道一声谢谢.........
但是,如果我说这些善良与美好是建立在“恶”的基础上的,你信吗?
首先,我所说的恶是指的一种对于自己需求的关注,也就是关注自己的“利益”。这是一种广义的含义。
这样的恶包括对于基本的生理需求、名利的需求以及自我实现部分,我们用三个例子来分析这是一种怎么的“恶”。
生理需求的恶表现得比较纯粹,例如抢资源。如果现在处于比较饥荒的年代,那么很可能人们为了活下去而做出一些过分的举动。
这里的的“恶”就是很纯粹的,单纯是以为活命而做出的一些非正常行为。我想这一种恶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因为活下去是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需求。当然了,在现在的社会,我们国家几乎是很难存在这一种“恶”。
名利需求的恶是现代犯罪最常见的一种驱动力。这里的名利包含着许多复杂的动机。比如,为了一个女人杀人,他的动机就在于拥有这个女人就代表自己赢了;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损害而杀人,动机就在于对于自尊的需求;为了钱财而杀人,动机在于追求利........
这里的“恶”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表现形式,这样的恶可以被称之为利己主义、贪婪、自我中心、心理权力.........
而最后一种自我实现的恶往往被人称赞,因为他的表现一般为善良的事情,其中的成因有三方面的原因。
要讲清楚自我实现的恶,我们需要用“消防员为了救人牺牲自己”来举例。
其实对于我自身来说,我是一个怕死的人,对于就别人而牺牲自己,那一定是达咩的。不过,如果说为了国家收回领土而奉献自己,那我一定是愿意的。
这其中的思想是复杂的,我们还是回归例子来讲。
首先我们知道的,人的第一要义是活着,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里生理需求是最基础的,然后才是对于自尊、美等等的需求,然后再是自我实现。
按道理来说,是从心理需求到自我实现依次过渡,但是人是可以跳级的。比如我能一举获得“自我实现”的这样终极目标,那么我选择牺牲掉下面的一些需求也是很合理的。
而对于消防员来说,这样的行为除了自我实现,还有就是内心的满足感。我说的“利益,需求”是广义的,包括任何形式的获得。
例如,两个人谈恋爱,那么相互之间有“利益”的满足,这个利益就包括,对象的陪伴让我感到安心这样的情绪,也可以是对象的某些话抚慰了我,还可以是具体的物质........
所以,消防员救火为救人愿意牺牲自己让自己获得了满足感以及其他的想要的一切,我称之为“利益”,也是可以的。
因此,在我的观念上来看,并没有什么“大公无私”的说法,只不过他们得到的是不太物质或者是不太常见的“收获”而已。
综上所述,我认为性恶论是真理,前提是我们已经给善恶做了一个定义,就如同我上面所描述的恶都会给一个范围限制。
如果不加限制就鸡同鸭讲,最后陷入互相指责。不过,从人格角度来讲,每个人确实都有属于自己的黑暗面,他们是利己主义、贪恋、道德推诿、自恋、心理权力、马基雅维利主义等等10项,想知道哪一项最高,可以去测试一下我们的“黑暗人格测试”。
当然了,善恶从来都是分不出胜负的话题,我也是从我的角度阐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和看法。正如同《我们与恶的距离》里面所说——
到底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你有标准答案吗?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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